关于调查潜在非法死亡的明尼苏达议定书》修订版刚刚发布。该议定书阐述了适用于国内调查涉嫌即决处决和其他可疑死亡事件的国际人权和刑事司法标准,同时还就犯罪现场调查和法医方法提供了详细建议。
正如我在此[第204页及后续]所讨论的,涉及可疑杀人案的人权案件通常取决于国家对犯罪的刑事调查质量。如果调查工作做得妥当,国际人权机制通常会遵循调查结果;如果调查不妥当,即使无法证明国家对杀人案本身负有责任,国际人权机制也会认定存在程序性侵犯生命权的情况。
明尼苏达议定书原件
由来自那个冰冷州的少数律师于1991年起草,后来由联合国秘书处出版。该文件正式名称为《联合国防止和调查法外、任意和即决处决手册》,并被美洲和欧洲人权法院引用并认可。
刚刚发布的《明尼苏达议定书/联合国手册》版本保留了既有的品牌名称。但其文本已由即将离任的联合国即决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克里斯托夫·海恩斯(注:作者未参与)领导的起草团队进行了彻底修改。对《明尼苏达议定书》新旧版本的剖析,可以展现人权法在过去二十五年中取得了多大的进步。
向私人领域扩展
随着人权法向私人领域的扩展,《明尼苏达议定书》的适用范围也从国家 WhatsApp 号码数据 支持的处决扩大到调查所有潜在的非法死亡事件。除了国家官员的杀戮和羁押期间的死亡之外,该议定书现在还涵盖了与国家可能未能“尽职尽责地保护个人免受可预见的外部威胁或非国家行为者的暴力”相关的死亡事件(见第2.c段)。
这一扩展反映了一个现实:对人权捍卫者、记者和环保人士的最大威胁往往来自极端主义团体、肆无忌惮的私营部门利益集团或难以证明其与政府关系的暗杀小组。对涉及杀害少数族裔或其他弱势群体的仇恨犯罪的调查也属于《修订明尼苏达议定书》的范畴。
运用人权义务调查和平时期和武装冲突中的杀戮事件
根据明尼苏达议定书
当国家“知晓或应当知晓任何潜在的非法死亡,包括对潜在非法死亡 个常见错误是匹配术语的不当使用 的合理指控”时,即触发调查义务(见第15段)。因此,任何由可信的人权非政府组织或国际人权机构报告的非法杀人行为都应引发国家刑事调查。无需向警方正式投诉。这项长期存在的人权原则减轻了丧亲家属的压力,否则他们可能会被迫放弃诉讼。
国际人道法律师们会感兴趣(或感到震惊)地了解到,该议定书探讨了有争议的问题(参见此处、此处和此处),即在何种程度上必须调查敌对行动中发生的伤亡。该议定书确认,调查的基本人权义务也适用于冲突相关杀 马来西亚号码 戮。虽然它并未要求对所有冲突相关杀戮进行全面调查,但它要求对战场伤亡进行系统性评估(参见第21段):
如果在敌对行动中,袭击似乎造成了人员伤亡,则该文件与人权律 应进行事后评估,以查明事实,包括目标攻击的准确性。如有合理理由怀疑存在战争罪,国家必须进行全面调查并起诉责任人。